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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长风项目选房重要提醒

弃选不算违约 弃购将受限制

  本报讯  9月8日,备受关注的锦绣长风项目迎来选房时刻,对此,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选房流程中特别提醒,申购家庭在选房过程中弃选不算违约,弃购将受处罚。

  按照流程,如申购家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在选房活动当日未按规定到场参加选房活动的;进入选房区后未在规定时间(180秒)决策时限内选定房源的;已签署《选房确认书》但未依程序完成签署《认购协议书》及交纳订金的;已签署《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订金,但在公示开始前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并放弃购房的,均视为弃选。

  弃选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房源将退回至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库,释放给后续家庭依序选购。

  如选房家庭出现下述情形的,则视为弃购:全部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选房家庭未在约定时限内与市保障房公司签署《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含未完成合同签署及交易),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订金退还。

  依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在首次选房后弃购的,两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申请人两次选房后弃购的,5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

  已交纳订金的申购家庭,若在订金支付后发生弃选或弃购情形的,均可申请订金退还。但对于发生弃购情形的申购家庭,在办理订金退还的同时,仍将按照《实施细则》中有关弃购情形的条款进行处理。(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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