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陈 旭)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北京市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分类施策、评用衔接、放管并重”为原则,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产业、行业、专业情况,稳妥有序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让评价标准更贴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

  办法适用的范围包括三类,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密集,岗位管理、人事管理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新型研发机构(含国家实验室)。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称自主评审政策的出台,是北京市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为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让职称评价成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催化剂”,北京市明确申请条件,让“有意愿、有水平、有保障”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据介绍,用人单位申请的评审专业应与自身主责主业、产业定位高度契合,拥有充足优质的人才储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应占职工总数70%以上。应在综合实力、产业方向、核心技术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把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晋升、薪酬激励等直接挂钩。在关键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视觉并州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龙城交警
   第08版:全媒体大讲堂
定日重建展新颜
坚持民生为大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公安机关打掉金融领域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印发
控增量 去库存 优供给
北京市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中缅泰联合开展行动清剿妙瓦底赌诈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