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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对三类污染源采取管控措施

  本报讯 根据1月15日省、市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经与吕梁市、晋中市共同分析研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确定从1月16日0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月16日,均压场,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1月17日至18日,相对湿度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开展应急减排,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

  在工业源污染减排方面,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

  在移动源污染减排方面,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和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五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全市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在扬尘源污染减排方面,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建成区停止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此外,我市还发布了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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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对三类污染源采取管控措施
~~~(2026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6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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