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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家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

  本报讯 2月2日,民政部公布《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其中,我省的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获得表彰。

  此次表彰旨在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获表彰的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基层治理、推动科技创新、助力民生改善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我省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的4家社会组织分别是: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山西省商标品牌标准化建设促进会、山西省河南商会和晋城市慈善总会。

  (弓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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