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剑锋
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这是城市基层治理单元的理念转型,物业这个服务性行业必须名副其实。
小区业主是被管理的,还是被服务的?答案不言自明。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物业企业成了小区天然管理者。主体错位,引发矛盾,将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分置在主动和被动两边,权责不清、功能模糊,成了视而不见的治理难题。
从“管理”到“服务”,两字之差,重塑了权责关系,补齐了法律保障短板。厘清边界,需要实打实的制度支撑,既给业主赋权,也给行业立规。太原接连推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以及全面推进业委会建设的措施,正在逐步搭建制度框架。红黑榜树立了评判标准,干得不好就要被约谈、被淘汰。退出办法终结了“换物业难、交接更难”的僵局,业主解聘不合格物业有了明确依据。
业委会全覆盖,补齐了程序短板。分散的业主通过业委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既顺畅地表达了诉求、全程监督服务,又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维护公共收益支配权利。杏花岭区五龙花园北区推选的业主委员会,按照集体决策,以公共收益为业主发放年货;小店区昱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公共收益以现金形式为业主分红,这些福利看得见、摸得着,是服务理念落地的具体体现。物业不再是公共资源的掌控者,而是业主权益的服务者与守护者,也正是这种角色转变,让业主缴费意愿大幅提升,形成了信任与服务的正向循环。
从“管理”到“服务”的两字之变,坚守的是民生服务初心,落点是千家万户的安居日常。清晰的角色归位,让这份安居期盼落地生根,为民生幸福稳稳托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