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编外人员劳务费有了标准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1月15日消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标准(试行)》开始实行。《标准》适用于驻并省直行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是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不占用正式编制数额、确因工作急需、编内实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聘用从事具有可替代性、辅助性、临时性工作的人员,分为长期人员和短期人员。长期人员是为单位提供辅助工作、专业技术、工勤等工作的劳务服务类人员,聘用时间1个月以上。长期人员费用标准中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公积金、社会机构管理服务费及税金。具体为每人每年3.5万元到5.5万元。

  短期人员是单位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以日薪计算,临时聘用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短期聘用时间为1个月以内。短期人员费用标准中包含税金,具体是每人每天100元到500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要闻快报
   第03版:都市新闻
   第04版:社会新闻
   第05版:社会新闻
   第06版:经济新闻
   第07版:中国关注
   第08版:聚焦新目标 开启新征程
   第10版:中国新闻
   第11版:关注疫情
   第12版:中国视点
   第13版:国际新闻
   第14版:国际广角
   第15版:文体新闻
   第16版:文娱新闻
   第17版:旅行专刊
   第18版:旅行专刊
   第19版:学校专刊
   第20版:学校专题
   第21版:老年社区
   第22版:老年养生
   第23版:天龙文苑
   第24版:天龙地理
大超市优秀 集贸市场有问题
购买服务破解安全监管难题
短消息
编外人员劳务费有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