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全省要强化困难群众各项救助和关爱服务措施,各地要在春节前将1到2月份的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可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困难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送温暖”活动,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根据食品类物价变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程度,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同时,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监测排查,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帮扶和关爱服务。
我省将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地、各部门强化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确诊患者,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等,各地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