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件议事原案涉及监察司法方面1件、财政经济方面1件、教科文卫方面1件,内容均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且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构成要件。
经审查表决,3件议事原案立为议案,将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分别交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办理,并将审议办理结果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这3件议案分别是:小店区代表团续卫东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修改《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杏花岭区代表团钟群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太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议案”;阳曲县代表团李京京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太原市大数据促进条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