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11时许,四中队民警在锦绣大街赵庄村口巡逻时,截停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轻型货车。驾车男子张某拿出了驾照,但却始终无法出示行驶证。民警查证,这辆货车没有任何手续,且已达到报废标准。张某也承认,自己驾驶的这辆货车,已多年没有年检,平时他只敢在村子周围的道路偷偷行驶。当天,张某要送一批建材,这才走得远了些,没想到会被交警发现。
按照相关法规,民警暂扣了车辆,并对张某未悬挂号牌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下一步,民警将继续对车辆进行查证,如果证实此车确系报废车,将对张某作进一步处罚。交警提醒大家,报废车辆,隐患极大。如果有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