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李志军驾驶车牌号为晋AT7186的出租车,从晋阳街拉上一位女乘客,将其送到南中环街。到达目的地后,这位女乘客用微信扫码支付了车费,然后下车离去。很快,另一名乘客上车,刚坐上,发现后座上放着一个相机包。此时,李志军才发现,这是刚才那位女乘客粗心落下的,包内是一台索尼数码相机。
李志军赶紧开车返回刚才女乘客下车的地方,但没有找到人。随后,他送完第二名乘客后,利用在充电站补电的空档,尝试着查看微信收款记录,发现在“二维码收款”栏目里,有个“收款小账本”,里面有交易详情,每一笔顾客支付车费记录后面都可以留言。于是,他向那名女乘客留言:“您好,丢东西了么?如果有,可以与我联系……”并附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17日,那名女乘客才看到李志军的留言,并与他取得了联系。核实无误后,李志军当面将相机交还给对方。李志军提醒广大乘客:虽然扫码支付很普及,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可以通过微信支付记录联系到收款方。对于乘客来说,可以打开个人微信的“账单详情”,选择“联系收款方”,填写必要的信息,从而尽快找回遗失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