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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负全责的警示意义

  苑广阔

  随着养宠物的人增多,车撞狗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绳等措施。9日,扬州一狗主人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引发了事故,导致宠物狗被撞死,被告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扬子晚报》5月12日)

  事故发生以后,按照交警部门的判定,狗主人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意味着,他现在不但面临失去了心爱宠物狗的损失和痛苦,如果对方车辆因为事故需要维修,也需要他出钱。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今年5月1日最新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该法规规定,“遛狗不拴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事故,狗主人将承担责任。

  在《动物防疫法》新修订之前,如果发生宠物狗撞上机动车辆,造成狗死亡的事故,多半情况下需要机动车驾驶人赔偿狗主人,即便双方协商不下报警处理,警方也一般会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同样的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却随着法规的修订出现了“反转”,这是对所有养狗者的一种警醒。

  各种原因之下,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也日益多见,其中“遛狗不拴绳”引发的质疑和诟病最多。这是因为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往往成为很多意外事故的导火索,比如直接咬伤人,比如突然跑出来惊吓到了孩子和老人,乃至有老人为了躲避狗狗而摔倒受伤等等。此类事故,近年来已经多次发生。

  但是在《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之前,很多地方对这样的行为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在引发纠纷之后,只能对狗主人批评教育为主,只有引发了严重后果的一些事件,双方才会对簿公堂。而现在随着法律规定遛狗不拴绳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对所有养狗的人是一个警醒,而且各地有关部门,也要马上出台配套措施、法规实施细则,推动法规的落地实施。

  比如前几天北京市公安部门就表示,如果遇到有人在大街上遛狗不拴绳,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由派出所民警出警调查和处罚,极大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但我们更希望随着新修订法规的出炉,每一个狗主人都能够真正“依法养狗,文明养狗”。

  (作者为广西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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