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我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燃气应急指挥机构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交流和预测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燃气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我市鼓励燃气企业为本企业参与抢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相关部门(单位)为参加燃气事故应急抢险处置的应急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燃气用户购买燃气意外保险。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受灾人员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