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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学生出于好奇从境外网购毒品

检察机关发出“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我一定深刻反省,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6月23日,在“6·26”禁毒日来临之际,市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走私毒品案举行不公开听证,并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当场发出“督促监护令”。

  2020年12月,年仅17岁的女学生小菲(化名)使用手机“TG”通信软件,与境外卖家“坦克”通联。经双方商定,小菲用900元人民币换购了比特币,并向“坦克”购买毒品“邮票”大佛票5贴。付款后,境外卖家通过国际邮包寄出了邮票状毒品。

  今年1月14日,小菲签收快递邮包时被太原海关缉私局干警当场查获,邮包被现场查扣。拆开邮包,干警发现里面的笔记簿背脊内侧夹藏有邮票状疑似毒品。经称重,当场查获的“邮票”毒品重0.0509克。

  随后,小菲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菲因出于好奇而网购毒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认罪认罚,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而社会调查结果也显示,她平时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为教育、感化、挽救小菲,该院对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6月23日,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受邀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该院对小菲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一年。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作为小菲的监护人,其父母存在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缺位、关爱缺失教育不力等失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向小菲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强化对孩子的监护意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加强管教,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给予更多的亲情关爱,帮助孩子尽快走上人生正轨。

  检察官表示,如不履行“督促监护令”,将依法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对教育监护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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