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的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两名犯罪嫌疑人互为嫌疑人和被害人。案发后,双方达成谅解,并向杏花岭区检察院申请刑事和解。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这两起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为起到良好的释法说理、警示教育作用,更好地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检察机关决定在社区公开听证,就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请大家评议。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证据、量刑情节,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参加听证人员依次对案件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还就案件相关事实进行了提问与研究。经评议,大家同意了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