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段长”制 守护铁路沿线安全
“双段长”制是指铁路沿线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基层单位,分别指定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
“双段长”工作职责包括定期组织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风险及隐患问题;定期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环境巡查,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等。其中,安全环境隐患巡查内容主要有违法施工、违法取水、开采爆破、违建违占、非法通行、非法烧荒等18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