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张大爷骑自行车途经桃园北路桃园四巷口时,因刹车不及撞上了前方一辆准备转弯的公共自行车,摔倒在地腿部擦伤。张大爷十分气愤,向骑公共自行车的白先生索赔,但白先生认为自己“被追尾”,并无赔偿责任。二人争执不下,惊动了庙前派出所民警及交警。
交警认定,张大爷骑车追尾,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张大爷以受伤为由,坚持要求对方赔偿。庙前派出所民警介入调解,建议白先生先带老人包扎伤口。
在社区卫生站处理完伤口后,张大爷仍未放弃赔偿要求,且情绪愈加激动。民警说法析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耐心安抚他的情绪。最后,张大爷不再钻牛角尖,与白先生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