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崔女士到桃园北路一家洗浴中心洗完澡,使用一张88元代金券结账时,前台服务人员告知已经超过6小时的洗浴时间,需要加收费用。
崔女士十分不解,接过代金券仔细查看,见上面写着“含桑拿、洗澡、搓背、自助餐6小时散座休息”。她大致一算,自己洗完澡后并未在散座休息6个小时,便与工作人员协商,对方声称这条要求指的是顾客从进到出不能超过6个小时,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庙前派出所民警前来了解情况,查看票券发现标注不明确,确实容易引起误解。经民警调解,洗浴中心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问题,表示将尽快完善票券信息,并向崔女士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