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刘先生在小区附近某商店购买了三箱某品牌酸奶,结账后发现箱体上打印的储存条件为2℃-6℃冷藏,但商家却在常温下存放,刘先生顾虑商家的存储条件不达标准可能会影响酸奶品质,要求退货。商家却认为自己一直这样存放,只要在保质期内,商品是不会变质的,并现场打开一瓶酸奶,证明并无变质,不予退货。刘先生和商家协商未果,遂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稽查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事情原委,并向商家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耐心化解商家与刘先生之间的矛盾。最终商家认识到了错误,主动为刘先生办理了退货,并保证改正常温存放酸奶的违规行为。事后,刘先生通过邮寄锦旗的方式,对稽查队执法人员耐心、专业、高效的办事效率以及处理方式表达了赞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