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会员,为啥撤柜没通知我?”潘女士对店方做法表示质疑,认为当时既然可以报手机号消费,那么,撤柜也可以采取打电话或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退款无门的做法不厚道。同时,她认为商场非同街边小店,当时办卡很大程度出于对商场经营的信任,其作为店铺租赁方,有义务帮助消费者维权。
“店方撤走后还拖欠着我们的房租等相关费用,目前,我们也联系不上这家店的负责人。”记者联系到该商场营运部一位工作人员,他说,这家店的情况较为复杂,属于加盟店性质,当时撤柜后有消费者通过报警维权,该店及其总部退还了部分会员的余款,后因疫情,与店方相关的许多费用均呈拖欠状态。针对潘女士反映的情况,商场会积极面对解决,但需要她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当时办卡就没想着办张实物卡,消费明细更是无从查证。”对商场的反馈,潘女士表示很无奈。
随后,记者向消协咨询此类情况该如何维权,工作人员答复,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商场索赔,赔偿后,商场有权向店方追偿。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消费暗藏各种风险,办卡时需要格外谨慎,并且消费时一定记得索要消费凭证以备维权之需,否则,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将错失主动权,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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