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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伤老乡 换来十日拘留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几名老乡一起吃饭,其中一人酒后因琐事竟用酒瓶打伤他人脑袋。11月9日,娄烦警方通报,伤人者安某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1月4日,外来务工人员安某和老乡沙某等4人,在娄烦县一家饭店吃饭。其间,安某因琐事与沙某吵了几句,一言不合便抄起酒瓶砸向沙某,致其头部受伤。

  娄烦县公安局盖家庄派出所民警一边将伤者沙某送往医院检查包扎,一边将违法行为人安某传唤回派出所。安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饮酒要适量。酒后违法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提醒,文明饮酒,友善交流,特别是家人、朋友聚会聚餐时要谨记小酌怡情,切勿因饮酒过量滋事或借酒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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