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9时许,在万柏林区南上庄西街,崔某与前夫张某因探望儿子发生冲突,二人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闹到了长风派出所。驻所调解员与民警介入调解,了解了事情原委。
原来,半年前,二人协议离婚,3岁的儿子由父亲张某抚养。然而,母亲崔某三天两头便要来探望儿子,一言不合就与前夫闹意见,张某不堪其扰。当晚,因孩子咳嗽不便长时间外出,张某便将前来探望的崔某堵在小区门口,希望她过些天再接孩子出去玩儿,双方各持己见,当场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
随后,调解员和民警与二人分别沟通,指出他们的不当言行会对孩子造成伤害。情理方面,父母都应该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疏远任何一方都对孩子成长不利;法理方面,《婚姻法》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为另一方提供便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探望权利。经调解,双方保证不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以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为主,合情合理合法地约定好探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