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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年

我市离婚量下降近四成

  本报讯(记者 郝晓炜)1月7日,市民政局消息,2021年太原市办理结婚登记24628对、离婚登记6168对,较2020年办理结婚登记23575对、离婚登记10015对,结婚量略有上升,离婚量下降近四成。 

  昨日,记者在迎泽区政务大厅婚姻登记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手续。其间,一对中年男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能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婚姻家庭和谐事关民生幸福和社会稳定。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施行。也就是说,民政部门在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离婚登记程序变为“申请——受理——30天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了解,迎泽区婚姻登记中心2020年办理结婚登记3412对、离婚登记1536对;2021年办理结婚登记3372对、离婚登记1016对,此外经过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申请240份。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介绍,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有利于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完善离婚制度,稳定婚姻关系。目前,我市在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咨询辅导、婚恋指导、矛盾调解、家庭教育等公益性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此举也对减少离婚量,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迎泽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今离婚的时间成本越来越高,也带来了另一种变化,那就是不仅冲动离婚的人少了,冲动结婚的人也变少了。但是主动要求调解矛盾的夫妻还是少数。如果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达成一致,作为民政部门,也没有权力强制对其进行疏导和调解,只能通过建议的方式来询问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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