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12时许,清徐县西谷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110指令:一名小青年一直在榆古路汾河桥上徘徊,疑似要跳河。所长王强立即带领民警、辅警赶往现场救助。
在远处,民警就看到一名小青年坐在护栏上,为避免其受到惊吓,民警将警车停在汾河桥东岸,步行悄悄接近。趁小青年低头的瞬间,民警冲上前将其拦腰抱住,其他民警迅速上前支援,合力把小青年抱离护栏,带到安全区域。
民警将小青年接回派出所询问得知,他姓岳,年仅17岁,是清徐县马峪乡人。小岳说,他在打工时与工友发生纠纷,心情郁闷,遂产生了轻生念头。
“年纪轻轻的,这么点小事儿就想不开了?还有大好的青春等着你呢……”民警一番开导,帮助小岳打开了心结。
随后,民警与小岳的父亲和姐姐取得联系,父女俩很快赶到派出所,把安然无恙的小岳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