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要在2025年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力争年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45亿立方米,防雹作业面积稳定在2万平方公里以上,实现服务农业保丰,服务生态增绿,服务防灾减灾。
为此,我省在太原建设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提升区域协同指挥调度能力,加强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精确调度和协同作业能力。同时,省市共同推进太原、大同、临汾、运城飞机增雨基地建设,提升精准催化、实时通信和专业保障水平。
我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各市县要打破地域界线科学规划作业布局,按照15公里网格标准建设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实现全省固定作业站点基础布局全覆盖。粮食主产区、经济林果区、“两山七河”和“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按照10公里网格标准适当增加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高海拔山区科学布设地面增雨烟炉,扩大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