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小虎今年9岁,父母长期分居,他一直跟着母亲生活。2021年3月初,小虎的父亲席某离家出走,此后便不再履行任何抚养义务。同年6月,小虎向小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父亲席某支付抚养费。后经调解,席某同意每月支付小虎1000元生活费。然而,调解生效后,席某却失去了联系,拒不支付抚养费。
2021年9月,小店区司法局向区检察院移送了这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民事案件线索,建议该院依法支持起诉。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小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线索后,立即审查小虎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依法调取、收集相关证据,并对小虎的家庭、生活状况、经济收入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核实。经调查,小虎母亲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随即,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当年10月,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经法官、检察官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席某支付抚养费99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