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很多人误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挣钱养家,让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这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凸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家庭教育“被看见”。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它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心理健康与教育研究所所长边玉芳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人格培养,要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劳动观,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边玉芳强调,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并不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在生活中进行教育,比如亲子陪伴、榜样作用。
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有的家长认为,这是变相地增加了家庭教育的负担。“表面看,立法给了家长更多的约束,但我认为这不是负担,反而是在助力家庭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表示,通过立法,给了家庭教育足够高的地位,要求各方协同家庭教育的实施,实际上是给了家长很多帮助。“对家长的要求,正是在帮助家长做个合格的家长。如果家长都能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去做,相信家庭教育会更轻松。所以看起来是束缚,实际上是助推力。”
(本版文字根据每日经济新闻、人民网相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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