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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形势下

强化金融保障 助力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 孙耀星)4月7日,太原市金融办印发《太原市应对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金融保障若干措施》,要求驻并各金融机构通过加强信贷支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增信作用、加强保险保障服务等措施,为经济健康发展加油助力。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市场前景良好,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即将到期的贷款,企业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确有还款困难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申请使用太原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帮助企业接续还贷。

  太原市信用保证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政策性资金,要优先向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企业倾斜,通过基金、银行、担保(保险)共担风险的模式,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疫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实地办理抵质押等相关金融服务手续的,各金融机构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拓展线上服务方式,创新线上金融产品,适当简化业务流程。

  各防疫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可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享受1%的担保费率,超出部分由财政补足。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再贷款、再贴现,优先向防疫保供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外贸、制造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

  同时,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拓展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鼓励各保险机构对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适当延长保险合同缴费宽限期,对防疫期间无法按时完工且已承保的工程项目,待投保企业提出申请时,适当免费延长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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