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到公园里快步走一走,清理昏沉的头脑,舒展慵懒的四肢,顺便东张西望,看看周围那些晨练的人。他们有跑步的,有打乒乓球、打羽毛球的,有在健身器材上摇来摆去的,还有唱歌、跳舞的……我在这些人身上感受到一种奋发的力量,不由得从心底生发出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对生命的珍惜与感动。有了这样的清晨,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变得舒畅,无论做什么事都有兴趣、有劲头儿。
细究起来,我早起的习惯就是在春天养成的。不到20岁的时候,我在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当森林警察,春季防火期巡护、瞭望的任务重,每天很早就要到深山里执勤。大兴安岭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三四月时枝丫仍旧光秃秃的,山坳间还覆盖着厚厚的积雪,但毕竟是春天了,空气里隐隐含着地气上升的微微暖意和草木复苏的丝丝甜味。执勤途中,每当我看见向阳石砬子的隙缝间、大树的根部、河岸边上钻出一株株鲜嫩的绿草芽,听到河冰面嘎嘎的开裂声,我就会为春天的到来高兴一阵子,甚至吼两嗓子,听听山谷的回音。
住到城里后,不仅是春天,一年四季我都坚持早起,天长日久,我开始体会到早起的好处。得到充足休息的头脑很清爽,一边读书,一边有感想涌出。这些年来,很多经典我都是在清晨阅读的,我的一些文字也都是在清晨拉拉杂杂写下的。每当合上书本,走向户外,迎着第一缕阳光吸入第一口新鲜空气,我就会有一种自信和充实,晨练后更是通体舒泰,吃饭格外香。
一直以来,我把早起视作个人的生活习惯,尽管知道诸如“黎明即起”“闻鸡起舞”“晨兢夕厉”“晨兴夜寐”等一些古代先贤的立志故事,但从未把自己的早起与不早起当成一件严肃的事。可是近来翻看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早起》,方知早起也是可以以之为题,写出大文章来的。他在文中引用俞平伯先生的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生动而鲜活,让我立刻想起在森林外站早起掀开被窝时寒凉入骨的情景。特别是梁实秋先生在文章开头所写:“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这一桩若做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之惊讶,没想到“早起”竟会与“做人”联系起来,而且“早起”是一天里“做人”的开始。由梁实秋先生的《早起》,我又找来《曾国藩家书》翻看,发现曾国藩对兄弟、对子侄早起的要求可谓不厌其烦:“治家八事,缺一不可: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求治家之法,第一起早,第二打扫洁净……”“想要去掉‘惰’字,以早起床为第一要义”“勤字功夫,第一贵早起,第二贵有恒”“起早尤千金妙方、长寿金丹也”“尔读书写字不可间断,早晨要早起,莫坠高曾祖考以来相传之家风。吾父吾叔皆黎明即起,尔之所知也”等。读之思之,方才悟到他对兄弟、对子侄“要早起”的苦口婆心的规劝不是一个长者的絮叨,它关系到一个人人生的成败,关系到家风的传承,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兴衰。
南怀瑾说:“能控制早晨的人,方可控制人生。”控制是自律,慎独也是自律,人生是需要自律的。黎明来临时强迫自己出被窝是一件再微小不过的事,假如连这件小事都做不了,还怎么谈事业、谈人生?
看来早起的意义十分重大,我庆幸自己有早起的好习惯。此刻,春天的晨光已经透进窗户,我仿佛听见一个男人操着浓重的湘音对我说:“尔要早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