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店售卖侵权玩具 被判赔偿1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陈珊)从简单的模仿到网店售卖侵权产品,近年来,通过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屡见不鲜,5月6日,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一起销售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案件近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涉案网店店主张某某立即停止侵权,并处罚金1.1万元。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及销售动漫卡通系列产品为一体的专业品牌公司,曾于2018年推出魔幻陀螺系列动画片,掀起一股陀螺热潮。之后,原告公司以动画片为原型,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2020年,广州灵动创想公司将被告某网购平台店主张某某告上法院。原告诉称,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开设经营的网店“淼淼生活馆”,大量销售一款侵犯原告专利权名为“四代儿童玩具陀螺盘”的商品。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销毁所有库存,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0万元。

  太原中院一审认为,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上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故认定张某某销售了侵权产品,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因此张某某应停止侵权并对该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张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万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主审法官解释,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的销售经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任何违法经营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和约束。面对销售者通过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应当依法对侵权责任、损失赔偿进行认定,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严格保护,从而有效打击个别通过网络销售的经营者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要闻快报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都市新闻
   第05版:热线新闻
   第06版:社会新闻
   第07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08版:中国新闻
   第09版:中国广角
   第10版:国际广角
   第11版:文体新闻
   第12版:体育新闻
   第13版:学校专刊
   第14版:天龙地理
   第15版:天龙品味
   第16版:天龙人物
我市征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画册资料
大风天气来袭 高速行车注意
自助取款落下卡 市民捡到交民警
小纸片发挥大作用 民警点赞家属做法
网店售卖侵权玩具 被判赔偿1万余元
吊销驾照上路 心存侥幸被查
工地有“内鬼” 检察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