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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晃眼不减速 一头追尾大货车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韩飞)男子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被刺眼的阳光晃得看不清前方道路,但却没有减速,结果一头撞上了货车尾部。5月13日,高速交警四支队通报了这起事故,并向大家发出警示。

  5月5日6时许,菏宝高速发生一起小轿车追尾大货车的事故,但高速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后却发现,事故路段的路况和视野都很好。

  小轿车司机朱某说,事发时他被刺眼的阳光“瞬间致盲”,但没有减速,加之跟前车距离太近,等他看到前方货车时,已来不及采取有效措施避让。

  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提醒大家,因阳光晃眼引发的交通事故偶有发生,大家可选择合适的墨镜,也可使用遮阳板。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安全车距,谨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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