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执行法官郭斐介绍,这是一起关于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房主高某收到王某的7万元订金后,便住进了原房主家中长达4年。2021年,高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并获得了胜诉,案件的判决内容为:依法强制被执行人立即腾空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太原市开元街某处房屋及地下室。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一家仍旧没有腾房,3月3日,小店法院在该房屋及周围张贴了查封公告,责令其于10日内腾出该房屋。
近日,根据太原中院“2022·春雷执行”集中行动的统一安排和决策部署,切实保护买受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小店法院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交付房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集中腾房行动。5月12日,小店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与法警们一同前往强制执行腾房。
“各执行小组各就各位,行动现在开始!”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进行了周密部署。当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配合腾房工作。
随后,腾房行动有条不紊进行,全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执行记录并交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