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遇到“难题”
2021年12月底,阳曲县法院李春宝法官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14年前,妻子马某和丈夫张某结婚,但是好景不长,儿子出生后,张某染上了吸毒的恶习。2018年,张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送交临汾监狱服刑。2021年12月底,独自照顾孩子的马某,不堪生活重压,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李春宝法官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但监狱方面却告知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安排开庭。李法官只得裁定中止案件审理,等待通知。
由于疫情的反复,这一等就是5个多月。在漫长的150多天里,案件审理虽然被中止,但法官的工作没有因此停滞,为了使张某不因马某诉请离婚而影响教育改造,他定期与监狱方面沟通并交流情况。并委托监狱方面做好张某的心理疏导工作。
今年5月初,李法官再次联系监狱方面时,终于被告知可以利用监狱内部视频系统连线开庭。李法官当即与监狱方面就案件排期、进入监狱人员应持有的相关证件等细节进行反复沟通,并最终确定了5月19日开庭。
顺利庭前调解
5月19日,开庭当天。李春宝法官一行4人一大早从阳曲县法院赶赴张某服刑的临汾监狱。下午3时,李法官按照防疫规定与马某、张某进行了视频在线庭审。庭审中,带着对妻子和孩子深深的愧疚,张某对马某的离婚请求表示完全同意,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恨。整个庭前调解仅耗时不足30分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李法官又额外给了马某和张某几分钟交流时间。张某对马某说:“以后就都交给你了,好好带孩子,千万别让他学坏了。还要感谢法官为了我的事这么远跑一趟,辛苦你们了。”法官鼓励张某:“人生的路很长,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犯错,就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好好改造,以后的生活还有希望。”至此,一起涉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对特殊群体案件,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开到外地监所,阳曲县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持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彰显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温度。
记者 陈珊 通讯员 欧晓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