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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小窗口 “解忧驿站”大用处

  本报讯(记者 陈珊 通讯员 梁春燕)7月8日,小店区法院立案庭成立了特色调解室“解忧驿站”。当天,“解忧驿站”迎来了第一批“客人”,9名农民工向劳务公司索要劳务费。3名值班调解员现场调解案件,成功讨薪。

  2021年3月,张某等9名农民工在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派遣下,在太原市某楼盘进行钢筋绑扎作业,2021年8月底完工后,该公司一直未支付9名工人的劳务费。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劳务公司,并与农民工及劳务公司财务人员赶往工地,现场对账,核实劳务费情况。调解员从该公司了解到,之所以拖欠劳务费,是因为和他们签订协议的某楼盘项目已经停工,劳务公司也未能收回相关款项。

  “解忧驿站”的调解员耐心做劳务公司的思想工作,并形成初步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劳务公司与9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于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9万元劳务费。

  双方当事人现场签下司法确认文书,达到“即调即结”。从进门时的愁苦,到出门时脸上洋溢的满意微笑,工人们对“解忧驿站”的快速调处纠纷竖起大拇指。

  据了解,“解忧驿站”采用“1+1+1+1”运行模式,即由“1名引导员+1名专职调解员+1名专职律师+1名法官”组成。驻站引导员由6名调解员助理进行定期轮岗,调解员由小店区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12名优秀调解员进行轮岗,专职律师由值班律师定期轮岗。

  小店区法院立案庭在“解忧驿站”通过以海报、小手册及宣传片的方式推进诉前调解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同度,使当事人了解诉前调解的优势,并能够主动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对于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采用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和指派调解员相结合案件分配机制进行分案,选定调解员后,进入法院多元纠纷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对于当日到达“解忧驿站”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场作出司法确认文书,达到“即调即结”;对于有调解意愿,当日无法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员继续跟进,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案件转入立案,适用速裁的案件直接走速裁程序,快审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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