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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15号)
关于加强运城市返(抵)并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当前,运城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有盐湖区、万荣县、芮城县、绛县、河津市、平陆县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分类管控等措施。以上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举办或参加婚礼、丧事,不得聚集、聚餐、聚会,不得到公共场所活动。

  二、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全部进行“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可通过扫“太原市风险人员排查登记二维码”进行登记,也可登录支付宝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风险人员排查”进行排查登记。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底数,对“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人员要及时落实好分类管控措施,杜绝失管失控,坚决防范疫情发生新燃点。

  五、鼓励群众向居住地社区(村)提供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信息线索,共同筑牢太原疫情防控防线。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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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13号)
关于我市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第114号)
关于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115号)
关于加强运城市返(抵)并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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