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工业领域的污染,我市将采取两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强化“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压减山西美锦钢铁粗钢产量19.23万吨,加快推进迪爱生(太原)油墨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二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治理的领域涉及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钢铁、焦化行业,以及砖瓦、石灰、陶瓷、耐火材料、铸造、炭黑、金属镁、玻璃制品等重点行业。此外,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也成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要领域。
针对燃煤污染,重点是推进清洁取暖改造。除完成15572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外,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将被划定为“禁煤区”,防止散煤复烧。
针对机动车污染,重点是推进机动车结构升级。城市公交、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快递、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等市政公共领域,要加快新能源车(包括电动、氢能、甲醇车辆)替代力度,并推进渣土运输、物流等重点行业货物运输新能源化。
在面源污染治理上,重点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对各县(市、区)开展降尘量监测考核。
为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我市还提出三项保障性措施:一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重点行业严格按照实施绩效分级和差异化错峰生产。二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成增设环境空气质量20个乡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任务。三是加大精准高效监督执法,做到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的充分利用。
为保证以上8项措施的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各部门和县(市、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方进行预警提醒。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公开约谈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