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一般情况下,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会出庭。证据展示、质证认证、辩护辩论,也都在庭审中进行。亲耳听、亲眼看、亲身感受,旁听者亲历一次完整的法庭审判,比观看任何文字、图片、视频都更直观和深切。在以案释法、以听促学的庭审中,旁听者增长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意识。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看得见、摸得着,直观生动、针对性强。庭审现场就是生动鲜活的普法课堂。
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或者通过网络传播,甚至在逛街休闲的路途中,都能接触到各类法律信息。普法活动中,经常可见工作人员摆放宣讲台,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和普及法律常识。然而,普法工作不仅仅是以通俗语言普法,更需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与公众保持良性互动。守法普法工作必须与群众紧密相连。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为了人,法治建设必须依靠人。
因此,不仅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在实时实地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而且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中,从群众日常生活入手,以案释法,讲群众听得懂的话,普治并举,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
庭审是普法的生动现场。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公众对法治精神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