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貌似是优惠促销,其实是“顺手坑一次”,消费者擦亮眼很重要,这些平台也该有人管管。 付款前出现的这一功能,给人的印象就是“既然买了这么多,干脆这个也便宜卖你”,加上原价和现价之间的夸张对比,消费者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如果说购物前消费者还会提高警惕,那么此时只有几元、几十元的打折商品,又是家庭常用品,就很难让人拒绝了。平台方通过营造场景而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甚至是欺诈销售——通过虚构折扣、难以查询商品详情,将涉嫌虚假宣传、货不对版和临期的商品塞进消费者的购物筐中。
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都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单个消费者也许不会为几十元较真儿,监管部门却不能无动于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