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装了锁,要么是遇到了停车难,要么是觉得门口停车烦,有苦说不出,有烦解不了,心里想不开,只好借助地锁或阻车桩,不仅锁住了这块地,同时也给心里上了锁。
一些人私设地锁自以为方便了自己,却不知也困扰了他人。如果一个没注意,地锁成了“绊马索”,打个趔趄,摔个仰面,停车纠纷变成伤人事件,小问题成了大麻烦,实在得不偿失。
还有一些人以为家门口就是自己的地儿,安装地锁和阻车桩,却不知家门外已属于公摊面积。《物权法》规定,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绿地、道路、停车位等,原则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侵占。在公摊面积上加地锁,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更有甚者,一些物业、开发商、楼盘底商,在公摊面积上也用锁解决问题,自以为锁上的就是自己的,却不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论是物业、开发商,还是一般商户,可以是服务员,但不能是管理员,当然也没有执法权,在公摊面积上公然装锁,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个人上地锁,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解开他们的心锁,地锁自然就会被拆去。商家上地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绳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