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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戴头盔 养成好习惯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幸“盔”有你,“戴”上安全。连日来,娄烦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多措并举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及三轮车禁止载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中,民警、辅警在主要路段张贴醒目条幅进行宣传,并通过路面巡查的方式,查处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运营、不戴头盔等行为。

  现场执法过程中,民警、辅警面对面劝导教育驾驶人、乘坐人,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运用身边的事故案例讲解不佩戴头盔和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头盔是个宝,关键时刻可救命。”娄烦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开展多角度、有深度、有广度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率,充分认识到驾乘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营造更加和谐美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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