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8时53分,清徐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208国道枫林干渠桥附近时,发现一辆“奇形怪状”的三轮车从远处驶来。民警上前截停车辆这才看清,原来是三轮车还“驮”着一辆三轮车。
驾车男子王某称,“驮”着的三轮车发生故障,要去修理,而搭载的乘客正是故障车的车主。
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王某从未取得过驾照,属无证驾驶。民警对王某批评教育后,对其无证驾驶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两项违法,作出共计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依法暂扣车辆。
民警提醒大家,拖拽故障车辆,有明确的安全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而三轮车载人隐患更大,非常容易引发事故,请大家自觉抵制乘坐此类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