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台喂鸟碗掉落 砸伤他人要担责

  本报讯(记者 韩睿 通讯员 龙云林)居民张阿姨喜欢在露天阳台上喂鸟,由于争抢食物的鸟较多,多次导致装有小米的瓷碗掉落,差点伤到人,引起院邻不满。机床西社区网格员登门,一番有理有据的劝导后,张阿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近日,网格员接到辖区享堂南街15号院居民反映,家住小区某栋楼3层的居民张阿姨十分喜欢在自家阳台上喂鸟,每天将一只装满小米的瓷碗放在阳台护栏边上,吸引鸟儿觅食,有些时候由于围拢过来的小鸟太多,导致瓷碗从高空坠落,要么摔在地上碎片飞溅,要么差点砸中路过的邻居,大家十分不满,有人就和张阿姨理论起来,但是对方还辩解说“又不是我故意扔的,是鸟给打翻了掉下去的。”见和她说不清,人们就向网格员反映。

  “阿姨你以后可不能这样做了,多危险呀,真砸伤人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网格员登门后,给张阿姨讲明了利害关系,并从随身携带的《民法典》中找到相关条款指出:建筑物上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张阿姨仔细阅读后,不住点头,承认自己确实考虑不周,承诺今后如再喂鸟,就把碗放在小区花池子里,再不给别人添麻烦。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给出分析解读,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这件事中,张阿姨的行为具有典型性,其行为和处罚的依据正来自于本条款。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都市
   第03版:社区
   第04版:服务
   第05版:警法
   第06版:综合
   第07版:创城
   第08版:寻医·问诊
   第10版:中国
   第11版:视点
   第12版:世界
   第13版:文娱
   第14版:体育
   第15版:阳光小记者
   第16版:天龙·随笔
阳台喂鸟碗掉落 砸伤他人要担责
老人疏于看管 孙子异物塞鼻孔
“12345”一周声音
装修不是理由 挤占通道不该
宠物电梯便溺 “格格”追查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