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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物业服务只有进行时

□马腾飞

  根据太原市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组织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第一批10起典型案例近日被通报。其中3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市房产局将挂牌督办。(《太原日报》7月15日)

  太原市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剑指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物业服务问题,对物业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是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积极回应。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实质上是业主对于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与物业相对滞后的服务之间的矛盾。一些物业公司在收取了高额物业费后,未能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服务,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收费混乱、小区环境脏乱差、安保措施形同虚设等诸多问题,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物业与业主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

  首先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服务行为。其次,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物业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不良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严重违规的物业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再次,物业公司要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标准和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最后,物业公司要加强与业主沟通交流,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业主要强化维权意识,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解决业主“一盘散沙”的不利局面。

  整治物业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业主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能期望一次短暂的行动或简单的措施就能彻底解决问题,而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逐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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