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双方因施工占地问题,产生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两处轻伤。“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争议纠纷,还可能导致工地与村民的对抗……”案件移送古交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的,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同时,为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院决定将公开听证地点从检察听证室搬到案发工地现场,并邀请工人参与旁听。
“一时意气用事却伤害到别人,我非常后悔,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就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听取各方陈述后,三位听证员对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和劝诫教导,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没想到还能在工地参加公开听证会,受教育的同时也让我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意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参加旁听的工人有感而发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