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烧伤
申请人冯某与被执行人葛某某是大学同宿舍舍友,2011年6月的一天,葛某某用酒精炉子煮方便面,冯某对其提供帮助时被烧伤,紧急送往医院后,冯某被鉴定为中度烧伤,伤残等级7级。
如花一般的年纪却发生不幸,对于冯某及其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葛某某前期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再未进行赔付,冯某无奈分两次起诉至小店法院。
法院审理里,判决被执行人葛某某应支付申请人冯某前后九次手术产生的各项损失费、利息等共计2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用尽各种手段,未能发现被执行人葛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按下暂停键。
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在调查时了解到,冯某家庭较为困难,受伤后进行了9次手术,后续治疗费用巨大,考虑到冯某的特殊情况,小店法院对冯某先行进行司法救助,于2019年救助其4万元。
案件有进展
近日,申请人冯某向小店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葛某某在山西某县有银行账户信息。鉴于该案件时间跨度已久,且为异地执行,小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许福臣指派干警赶赴该县。
执行干警到达某县某银行后,经查询发现,葛某某不仅有银行账户信息,而且是该银行的正式职工。鉴于此,小店法院立即对葛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向该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给葛某某发放工资及其他绩效奖等。
面对执行干警,葛某某选择逃避面对。等待一天,她既未露面也未表明还款态度,其间电话还处于失联状态。
执行干警让银行工作人员将法院传票转交给葛某某,要求其主动到院报告财产,如拒不配合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其工作单位也要承担不配合协助执行的后果。
就在执行干警离开时,被执行人葛某某的哥哥突然出现,要求与申请人进行和解。在长达近3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当晚7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20万元处理,当天当场履行10万元,其余从被执行人葛某某银行卡每月划扣3000元。至此,案结事了。
记者 任蕾 通讯员 王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