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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利息调整”和“征信授权”

住房公积金“小课堂”回应市民关切

  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的人群越来越广,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8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期市民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和解答。

  问:2018年,甲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一笔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现在甲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公积金中心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调整,即首套贷款5年以下(含5年)2.35%,5年以上2.85%;第二套贷款5年以下(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动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调整前的利率,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执行。

  问:乙在“手机公积金”App查询公积金缴存信息时,跳出温馨提示:“您有未进行征信授权的贷款,请先进行征信授权。”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乙需要根据提示进行存量贷款征信授权,未授权将会影响个人正常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

  为落实相关要求,凡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辅助还款人及担保人),均须与该中心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市民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进入存量贷款征信授权页面根据提示操作,或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任一承贷部门贷款窗口线下进行征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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