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1时许,王某保来到二营盘附近一家澡堂,领取手牌后入店消费。当晚7时许,王某保来到前台,告诉澡堂工作人员说自己没钱结账。通过手牌,澡堂工作人员发现王某保共计消费了1904元,其中包括洗澡、搓背、吃饭、喝酒、洗衣服、洗鞋和按摩,以及一些零食和香烟。
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但王某保态度恶劣,拒不结账,并表示“随你们怎么办”。无奈之下,澡堂工作人员报警。接警后,公安小店分局营盘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保带回审查。
经讯问,现年34岁的王某保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还查明,2017年以来,无业人员王某保曾三次因吃饭、洗澡不给钱问题被公安机关处理,前两次在大同,第三次则是十几天前在迎泽区一家澡堂内吃“霸王餐”。
目前,王某保已被公安小店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