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6时许,在南内环桥东设卡查酒的迎泽二大队六中队民警,看到远处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在路边。民警怀疑司机酒驾,于是立即赶上前去查看,却发现车内并没有驾驶人。民警回到岗位继续检查,不想几分钟后那辆白色轿车却从检查点驶过。民警截停车辆,并将驾驶人和副驾驶位上的男子分开询问,很快查明真相。原来,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丁某,才是刚才开车的人,他酒驾上路,看到交警在查酒驾,便赶忙将车停在路边,临时找来一名“的哥”,以100元的价格,让“的哥”充当临时代驾。
经检测,丁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10.87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最终,丁某受到罚款1000元、吊销驾照、禁驾5年的处罚。交警提醒大家,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怀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