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司法救助是雪中送炭之举。
古交市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除了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外,通过积极协调被救助人的就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法值得称赞。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遭受了一定的心理创伤,司法救助体系应当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机制,为受害人提供长期的心理支持。同时要注重对救助对象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扶持,真正摆脱困境。
司法救助应与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协同效应。与民政部门的低保、特困救助,教育部门的教育资助,医疗部门的医疗救助等紧密配合,确保当事人在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司法救助不能满足于一时的救助行动,而应将其视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只有始于救助,不止于救助,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和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