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二次事故的原因很多,比如车辆能够移动但却未及时撤离,未按规定在来车方向放置警告标志牌,车上人员在现场查看情况、争论责任、协商赔偿等。节假日、夜间、午后等时段,弯道、下坡、隧道等路段和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容易发生二次事故。通常情况下,人为因素造成的二次事故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到位、警告标志牌摆放不到位。
二次事故猛于虎,到底该如何有效防范二次事故呢?司乘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白在高速公路上“多停留一秒,多十分危险”,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原则。
车靠边。事故发生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随后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牌,夜间、弯道、下坡路段以及雨雪雾等能见度较低的天气要加大距离,车辆尽量避免停靠在隧道出入口附近。放置警告标志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人撤离。二次事故常常发生在人员未撤离、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走动或下车检查车况的过程中,因此发生事故后,司乘人员都不要留在车内,更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以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报警时应尽量准确地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