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大年初一清晨6时,高速交警二支队七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白色轿车在高速公路逆行。接到报警,交警立即调取公共视频,发现当时车辆稀少,驾驶人从出口驶入高速公路行驶了数百米后,察觉不对,便返回了收费站。随后,交警根据车号联系到当事人,责令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王某的驾照尚在实习期,初上高速公路,却没有按照规定请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照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因缺乏高速公路驾驶经验,王某分不清入口和出口,这才从出口闯入高速,并逆行。最终,交警对王某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新手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车安全,帮助新手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请大家自觉遵守,安全文明出行。

